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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家校园尼山书屋落地淄博王村中学——“书香山东?快乐阅读 ”活动之“书香校园”启动仪式暨“法律进学校”活动成功举行
    时间:2015-06-08 来源:山东友谊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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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5日,在淄博市周村区王村中学举办了“书香山东·快乐阅读”活动之“书香校园”启动仪式暨“法律进学校”活动,国内首家校园尼山书屋落地,并邀请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会长李强律师进行了有关法制教育的讲座。

    本次活动由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省文明办、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山东友谊出版社承办,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淄博分公司协办。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杨树国、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处长刘子文、山东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吴明义、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强、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田、淄博市周村区委党委宣传部长耿玉河、淄博市周村区教体局副局长路兰英、淄博市教育局党委成员李铮声、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总经理陈兴国等。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处长刘子文及山东友谊出版社社长姚文瑞在仪式上分别致辞。

    “书香山东·快乐阅读 ”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而“法律进学校”作为“书香山东·快乐阅读 ”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国家“依法治国”理念和教育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一项重点工作,强调了全民阅读的重要性以及学校法制安全教育的必要性,更要积极推进和大力倡导。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在本次活动中,山东友谊出版社向淄博王村中学捐建了国内首家校园尼山书屋。书屋收藏了5000余册适合中学生阅读的图书,标志着全国首家校园尼山书屋正式落地。在校园尼山书屋里,同学们认真专注地翻阅图书,享受阅读。

    启动仪式结束后,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会长李强律师为同学们举办了一场有关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的讲座,向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引导同学们懂法、守法、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讲座现场气氛活跃,山东友谊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讲座辅导读本,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今后,山东友谊出版社将继续在“书香山东·快乐阅读”活动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及法制教育系列活动,打造配套的全民阅读系列丛书及普法书系,肩负起出版单位的社会责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倡导全民阅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山东友谊出版社 秦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