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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不得擅自出版政府白皮书的通知
    时间:2006-01-01 来源:
    (1998年9月10日,新闻出版署,新出图〔1998]第1069号)

    最近一个时期,图书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所谓的“白皮书”,如经济白皮书《1997--1998中国经济形势与展望》,1998中国白皮书《中国面临的紧要问题》,虎年白皮书《跨世纪公民生活读本》等等。这些图书在书名中冠以“白皮书”字样,而其内容并不是政府白皮书,也没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白皮书是代表政府观点的重要文件,出版有关白皮书的图书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加强对这类图书的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出版单位不得擅自出版政府白皮书,也不得擅自以“白皮书”作为图书书名。

    二、对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已出版的、书名中有“白皮书”字样的图书,其出版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其加以清理,并停止发行。

    三、对冠名“白皮书”的已出版图书,经审核内容无问题的,再版时要更改书名。关于转发《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的通知(1998年2月10B?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图管字〔1998]98号)

    中国编辑学会和湖北省编辑学会根据我国图书出版社编辑工作的性质、方针和任务,结合编辑工作的实际,编写出《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我们认为,《规程》对贯彻执行《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编辑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现转发《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请各出版社参照执行。